前言
本标准参考了现有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、出版物,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和世界旅游组织(WTO)的文献,确定了术语的范围、条目和定义。
术语具有专门的含义和用途,而不是辞书中出现的一般性定义。规定旅游服务的基础术语和定义,规范它们在旅游业中的用法是必要的。本标准根据国际服务业、国际旅游业和我国旅游业使用旅游服务基础术语的实际情况,给出了相应的定义。本标准的实施,有助于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体系的构筑。
旅游业其他标准和与旅游业相关的标准,应尽可能采用本标准所定义的术语。
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国家旅游局、上海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大悟、毕吕贵、刘汉奇、彭德成、张广瑞、吴志宏、蒋一帆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/T 16766-1997
旅游服务基础术语
Basic terms of service in tourism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服务领域中的基础术语和定义。
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中国旅游业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65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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